| 记者12日从绍兴县有关部门获悉,该县国有全资企业––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已于本月11日与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正式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方式收购“精功控股”持有的9680万股“轻纺城”股权,将成为“轻纺城”第一大股东。此举意味着绍兴县重新获得“轻纺城”控股权。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中国轻纺城,切实增强政府在市场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与调控能力,前段时间,我县抢抓证券市场股价低位运行的有利时机,由国有全资企业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协议方式收购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部分‘轻纺城’股权,实现‘轻纺城’控股股东易主。”绍兴县有关领导告诉记者。
据介绍,绍兴县中国轻纺城市场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系国有全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金为2亿元人民币,由绍兴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组建,采用企业化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截至2007年12月31日,开发公司总资产为102.94亿元。
记者了解到,经开发公司、“精功控股”双方充分协商,开发公司受让“精功控股”持有的部分“轻纺城”股权,共计9680万股,占总股本的15.64%,转让价格每股3.60元人民币,转让总价3.4848亿元人民币,成为“轻纺城”第一大股东。“精功控股”持有6480万股,占总股本的10.48%,为第二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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