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野公布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情况;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新增提案情况;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2年8月22日发出通知。现场会议于2012年9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1,637,182股,占公司总股本519,758,400股的36.87%。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魏学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决议通过。
2、通过了《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决议通过。
3、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为:同意191,6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决议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刘兰玉、郑萍两位律师全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目录
1、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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