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夏邑法院院长莅临服装加工厂调研
近年来,河南省夏邑县小微企业发展如雨后春笋,形成了以服装加工出口、打火机组装、蘑菇生产加工、生铁铸造以及大棚蔬菜和肉禽养殖为主的地方特色经济。然而,始于去年的企业融资难同样波及该县众多小微企业。
“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司法机关应尽的职责。积极开展扶助小微企业联调工作,也是法院通过审判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具体体现。”夏邑县人民法院院长林运升表示。为此,该院与当地信用联社合作,积极开展扶助小微企业联调工作,走出了一条“联调多赢”的路子。
夏邑县法院院长林运升来到某服装加工厂,就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展的扶助小微企业联调工作举行调研。
小微企业急需资金
2011年元月,夏邑县法院在审理一起借贷案件时,被告刘某来到法院,对承办法官大倒苦水。
原来刘某在自己承包的责任田里,建有四个蔬菜大棚,总投资近二十万元,其中就有向当地信用联社的贷款5万元。
但是,不久就遇上了金融危机,蔬菜滞销,无力偿还到期贷款,银行又步步紧逼,并到法院起诉。
刘某对法官说:“现在不要说还贷款,就是生活都出现了困难,希望法院给信用联社说说,看能不能缓缓还款期限。”
刘某的一席话引起了承办法官的思索:蔬菜大棚有发展前景,如果现在强迫他还款,尽管是依法办事,但刘某面临蔬菜滞销,确实无力偿还借款,除非变卖蔬菜大棚。这样做的结果必然置大棚于死地,也毁掉了一个家庭的全部希望。
那么,能否采取一种方法,既让蔬菜大棚发展,又不让信用联社蒙受损失?
承办法官把这个想法告诉了庭长王卫东,得到支持后,就与信用联社的领导一起,去刘某的蔬菜大棚“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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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刘某大棚里的蔬菜长势喜人,只是暂时销售有困难,信用联社的领导明白了承办法官的意图,当即同意刘某缓期偿还贷款。
2012年春节刚过,刘某就来到法院感谢法官。
他说:“春节期间,蔬菜涨价,大棚里的蔬菜卖了个好价钱,纯盈利达到8万余元,全部偿还了信用联社的贷款不说,还买了一辆货车,用于扩大经营。”
据介绍,从2011年初开始,该院在审理金融案件中发现,许多小微企业因刚刚起步,不能按期偿还到期借款而被起诉到法院,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创业型、创新型、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它们面临的最大困难就是资金不足。
如果不加区分,一概判决让这些小微企业偿还借款,对于它们无异于釜底抽薪,结果可能是,偿还了欠款但企业无法生产,或变卖厂房设备而企业倒闭。这样的结局不但影响地方经济发展,也违背了金融单位以资金扶持企业发展的初衷。
法院与金融“联袂”
为了保障金融安全,保护小微企业的健康成长,进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经过法院与信用联社的多次实地调查研究,两家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诉前联调工作的备忘录”。
据林运升介绍,备忘录主要是对有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重点关注。在立案前,实行诉前审查,即信用联社将拟起诉的小微企业,交由金融法庭审查,法官指导信用联社人员参与调解工作。
诉前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司法确认后发生法律效力,对调解方案赋予强制执行力,一律不收取任何费用。
审理中加大调解力度,对于小微企业慎用保全措施。执行过程中,在保证金融安全的前提下,尽力做执行和解工作,给小微企业留下发展余地。
2011年12月,会亭镇某打火机组装厂的负责人李某将写有“公正司法,服务企业”的锦旗赠送到法院。
原来,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偿还到期借款,信用联社拟起诉到法院。
该院在审查这起案件时,没有立即立案,而是与信用联社的人员一起到厂里了解生产情况。
随后,法院促成信用联社与该打火机组装厂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经信用联社申请,法院制作了司法确认书。
李某来到法院领取司法确认书时,急忙掏钱交诉讼费,却被告知依照法律规定不收取诉讼费,李某惊讶地说:“还是第一次听说,法院审理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能动司法正当其时
据了解,“备忘录”受益的,远非这些小微企业。
夏邑县信用联社杨主任对此深有体会:“金融单位既扶持了有发展潜力的企业,也保证了金融资金的安全;同时,由于这些小微企业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帮助他们健康发展,也等于给当地群众增加了就业机会。”
“这一创举是贯彻‘人民司法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林运升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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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上午,该县岐河乡徐楼村徐某的养殖场里来了三个人,是法院庭长张艳、一名干警和信用联社张主任。徐某心想,肯定是因为他没有履行调解书,法院来执行了。
张艳却告诉徐某,天气炎热,得知活鸡出栏价格低,就及时与信用联社沟通。信用联社领导考虑之后,愿意再给他缓两个月。
一听此言,徐某感动地说:“我在法庭上答应还钱,却不能按期偿还,感觉对不起法官,确实是市场价格太低了,天气一转凉,价格就会提高。法庭设身处地为我着想,真是想不到。”
“这件事你真得感谢张艳庭长,到期没有履行调解书,我们就有权利向法院申请执行。按照现在的市场价,你的鸡全部卖完,也还不清我们信用联社的贷款本息。”张主任的一番话说得徐某直点头,说不出话来。
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河南省公仆律师事务所主任翁献策对此感触颇深,他说:“县法院与金融机构联合调解涉企借款案件,是该院社会管理创新的成功尝试,救活了众多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
“小微企业现在普遍面临融资难题,从司法角度为他们搭建平台,通过‘多协调、少强制’,为企业走出困境创造条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创新方式,提高司法能动性,全力依法助推小微企业健康持续地发展。”该院副院长张云鹏介绍。
据统计,2011年,该院共审理执行涉及小微企业借贷案件872件,涉案标的近亿元,许多企业经过法院的“联调”,度过了融资难关而起死回生。今年上半年,已经审执结涉及小微企业借贷案件200余件,帮助这些企业度过了资金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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