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政采须审查企业3年内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
《重庆市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近日经重庆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将于明年起施行。其中提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对有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记录的用人单位实行重点监控,加强日常监管。
有关行政部门审查用人单位承接投资、参加政府采购等申请时,应当将用人单位三年内是否存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记录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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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阶段,正值建设企业施工、竣工高峰期,也是农民工权益案件的高发期。辉南县为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多措并举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并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业人员,通过深入施工工地和企业,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同时该县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全面宣传《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使劳动双方更加清晰地了解本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营造用人单位知法守法、劳动者知权维权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这一途径,有效减少因劳资纠纷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
劳动保障部门采取现场询问、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等。综合运用日常巡察、举报专查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及时有效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辉南县认真落实清欠工作责任,要求项目开发单位、项目建设单位填写保证书,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不被拖欠。对已发生举报投诉拖欠工资的工程项目,及时协调项目开发单位、建设单位出面解决,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书,针对重大拖欠案件建立和完善了重大欠薪案件报告制度。
该县针对民工权益保护问题,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采取“一诉全查”的全面调查的做法,不仅对举报投诉内容加以查处,还要对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加重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截至目前,辉南县共为80余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00余万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构建了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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