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量创新高
记者从市工商局商标科获悉,2016年我市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数量迅速增长,由2015年的1件增加至13件,超额完成市政府安排的商标国际注册重点工作任务。同时,商标国际注册申请量位居湘西南片区首位。商标国际注册的持续增长,标志着我市企业正加快利用商标品牌开拓全球市场。
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体系是我国企业在国外申请注册商标的“绿色通道”,对邵阳品牌“走出去”具有重要意义。市工商局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和改革意识,2016年,把支持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作为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熟悉商标注册业务、与注册机构联系紧密的优势,切实为企业“走出去”做好服务工作。
期间,组织全市机械制造、医药、食品、外贸服务等企业开展企业商标品牌战略应用培训;对32家商标重点扶持企业进行走访,对企业在申报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商标运用管理、保护等方面及时进行指导。
市工商局局长吴卫红介绍,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的最大优点是方便国际商标的统一管理,费用较低,仅用一种语言提交一份国际申请即可。商标所有人可利用可靠、方便和经济的马德里体系,在感兴趣的国际市场保护自己的商标。“当前我市的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企业主要集中在高新技术、出口贸易等行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扶持和指导力度,帮助更多走出去的‘邵阳制造’保护好自己的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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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2年至今,贵州茅台一直在为申请“国酒茅台”商标而努力,并一度通过初审。然而在其他白酒企业的联手反对之下,“国酒”商标之争经历多年的漫长大战后,终于宣告失败。2016年12月26日,国家商标局下发关于第8377533号“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的决定。“国酒”商标之争或暂告一段落,但后续诸多问题并未结束。
国家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为“国酒茅台及图”中的“国酒”一词带有“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评价性含义,若由被异议人永久性地独占使用,容易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产生负面影响。因此,被异议商标的申请注册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规定。因此,国家商标局决定,“国酒茅台及图”商标不予注册。
贵州茅台从2010年起就提出“国酒茅台”的商标申请。由于“国酒”二字背后有着巨大的隐性资源,以及“国字号”背后难以估量的利益蛋糕,这一事件招致整个白酒行业的强烈反对,其他酒企一致对贵州茅台这一举动提出异议。
2012年7月,“国酒茅台”商标通过初审;8月初,山西汾酒、河南杜康等多家白酒企业随即表示反对。特别是早在1952年即被评为国家名酒的汾酒,第一个表示强烈反对并提交异议书。此后,五粮液、剑南春、水井坊等多家名酒企业也联合上书,反对“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到“国酒茅台”商标申请3个月公示期满,国家商标局一共收到多达95件次异议。
有意思的是,为对抗“国酒茅台”商标申请,汾酒也随后提出“国酒汾酒”商标申请,五粮液则提出“国酒五粮液”商标申请。可以预见,如果茅台的“国酒茅台”商标能够申请成功,那么汾酒和五粮液也可能获得“国酒”商标——名酒企业之间的争斗,导致了“国酒”商标变成一出闹剧。
2015年,修订后的《广告法》出现了不利于“国酒茅台”商标申请的规定:广告中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而“国酒”恰好隐含了“国内最好的酒”、“国家级酒”的定义。经过长达4年的商标异议申请后,“国酒”商标之争终于落幕。国家商标局网站信息显示,2016年12月26日,“国酒茅台”商标异议申请完成。这一场持续数年的商标大战,在众多白酒企业的联手反对下,最终以贵州茅台的失败而告终,但后续诸多问题并未结束。
国家商标局此次裁决也表示,依据《商标法》第35条规定,被异议人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之日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四川瑞鼎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毕明雄表示,“国酒茅台”的确涉嫌夸大宣传、伤害其他酒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现在国家商标局决定“申请不予注册”,这意味着今后将不允许再出现“国酒茅台”这类宣传。但对于全国各地成立的“××国酒茅台销售有限公司”,这与商标是两码事,目前还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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