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伦纳德“大手掌”之争 该标识未仍定归属
2019年6月4日,根据ESPN的消息,多伦多猛龙队球员莱昂纳德于当地时间周一在加州南部的美国地方法院对耐克提起诉讼,试图重新获得其自己所创作的Logo的所有权。
这份诉讼写道:“在2011被NBA选中之后,莱昂纳德创作了一个独特的Logo,其中包含了对其颇具意义的独特元素。
莱昂纳德以自己的大手为蓝图,将自己的首字母KL和2号号码融入其中。这个Logo也是莱昂纳德早期大学创作的延续。”
莱昂纳德在2014年Logo首次出现在为他定制的AJ 6运动鞋上后曾表示:
“我想出了在这个Logo中加入我的首字母缩写的想法。”“我草拟了一份草稿,交给他们,他们把它做得很完美。”“我要把赞美给品牌团队,因为我不是设计师。他们对它进行了改进,使它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要好,我对最终版本非常满意。”
然而,事件持续发酵,耐克似乎对“大手掌”标识非常重视。
7月17日,根据美媒CP报道,伦纳德方面笃定认为,Klaw标识是小卡设计,而耐克给出的回击是:他们拥有该图标的使用权,而小卡在和AJ的合同到期后,他不能自己使用!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敏感的问题,归属权到底归谁?
在耐克看来,他们才是logo侵权的受害者。耐克在2014年和莱昂纳德商定了Logo的最终设计方案后,便注册了商标并获得有效的使用权。
据耐克出示的法律文件,他们在2017年发现莱昂纳德也对这个Logo申请注册商标,这让耐克很气愤,因为他们认为,这个Logo是耐克设计的,莱昂纳德无权使用。
耐克承认,在2011年,新签约耐克的伦纳德曾经向公司分享过一个Logo的设计草图。
不过,耐克认为伦纳德的版本和后来注册商标的Logo,虽然都含有运动员名字首字母KL,但是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设计。
“科怀·伦纳德声称他是Claw Logo的设计者,这是在扭曲事实。Claw的设计是由耐克的设计师团队创造的,而且也获得了伦纳德本人的首肯。”耐克在起诉书中表述。
另据《纽约时报》的马克·斯坦报道说,莱昂纳德的新东家洛杉矶快船打算买下他Logo的版权。但耐克很可能不会同意。
来源:中国服装圈 作者:孙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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