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允许居民自主贸易
1,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设计是一大亮点,《意见》明确提出通过分账核算管理的方式,允许试验区内居民开立居民自由贸易账户,非居民开立非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设立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
中国银行公司金融总部总经理程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跨境资金监管体系中,自由贸易账户在较大程度被视同为境外账户。通过构建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实质上在试验区内形成一个与境内其他市场有限隔离、与国际金融市场高度接轨的金融环境,以服务于更加广泛的涉外经济活动需求。
对于企业而言,明确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境内区外的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产生的资金流动视同跨境业务管理,同一居民自由贸易账户与其他银行结算账户之间因经常项下业务、偿还贷款、实业投资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跨境交易需要可办理资金划转;对于金融机构而言,提出试验区分账核算单元可在一定额度内进入境内银行间市场开展拆借或回购交易。
自由贸易账户体系设计则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创造新的路径,通过“二线管住”有关政策,构建与境内市场相对独立的金融试验田,有效切断境外和区内金融市场系统风险向境内传播。
2,资本项下的突破力度超出市场预期,允许区内个人开展各类境外投资、机构境外融资;并允许区内金融机构投资上海地区的证券和期货交易;区内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资本市场发行人民币债券。
上海自贸区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波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资本项下的突破幅度出乎意料,尤其是个人跨境投资、境外融资、提供金融服务主体扩展至全上海地区金融机构这三项。”
“便利个人跨境投资。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包括证券投资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这意味着区内个人可不再受到QDII限制而自行进行投资;个体工商户可向境外放款。”兴业银行首席分析师鲁政委指出。
兴业银行首席分析师鲁政委认为,按照《意见》内容,内地金融机构在自贸区内设立机构的好处首先在于可进行包括证券在内的各类境外投资;其次可从境外融入本外币资金,可进行境外衍生品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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