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推出促进皮革城内外贸结合发展的新举措
2012年12月,海宁(中国)皮革城、义乌国际商贸城和叠石桥家纺城被商务部认定为首批试点的重点培育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为做好试点工作,推进皮革城内外贸协调发展,提升市场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提升海宁市商品市场发展水平,海宁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经过深入研究和论证,提出了《关于推进海宁中国皮革城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的实施意见》,并经海宁市政府讨论通过,于2014年2月19日印发实施。
意见明确了皮革城内外贸结合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工作、相关要求和保障措施。指出未来皮革内外贸结合发展的重点是:完善市场硬件设施,启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设计基地建设,提升皮革产品研发水平;加强对外宣传推广,扩大市场国际知名度;加快培育引导企业,增强企业品牌运营能力;大力实施组团参展,协助企业拓展外贸业务;探索开拓国际市场,启动边贸平台建设;加快全国连锁布点,巩固扩大国内市场占有率。
为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开展,取得成效,意见制定了多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工作责任制,成立市皮革城内外贸结合商品市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商务、财政(地税)、国税、海关、检验检疫、外汇管理等部门负责人为组员。明确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把各项工作分解到各个部门(单位),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二是加大支持力度。对皮革城在国外开展营销推广、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和招商机构、拓展国际市场、建立国外连锁市场、建设国际馆、开展境内外针对性招商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三是鼓励自主创新。鼓励皮革城举办国际博览会、培育自主品牌、发展电子商务、引进高端国际经贸人才,不断提升皮革城的国际化发展水平。在自主设计创新、科技交流合作、引进设计人才、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加强海宁皮革产业省级特色工业设计示范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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