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仓管员偷8000余双运动鞋,终被逮捕
2010年6月,刚毕业的梁某停应聘到该公司河南分公司,当时任职河南分公司总仓库的配货员,主要负责公司鞋子、服装及配件的配货工作。良好的工作能力使其在短短的两年内晋升为仓库主管,2012年1月开始,他任职该公司河南分公司的仓库主管,主要负责河南分公司总仓库内鞋子、服装及配件的管理,管理配货员配货及运货司机运、发货给河南各地经销商等事宜。
“我2010年6月份到公司做配货员没多久时间,就知道公司一些配货员或货运司机有偷拿公司鞋子、服装的事,所以当前几次几个送货司机主动找我合作‘偷货物’的时候,我并不讶异,看其他人都没什么事,后来我也就答应了。”梁某停面对警方很镇定,其表示也是受到前辈的影响才如此胆大包天,监守自盗。据悉,梁某停及送货司机等人之所以可以很顺利的将仓库中的运动鞋“偷”出来,其实仓库的总管也帮了不少忙,该人工作极其不认真,不管搬运工搬出来的运动鞋是多少箱,该主管在最后清点的时候总能将实搬出仓库的箱数点成订货单上的数量。梁某停等人正是利用了该仓库总管的这个缺点,不断蚕食公司仓库中的运动鞋。从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河南分公司仓库中的运动鞋共缺少8000余双,损失金额多达200余万元。
据梁某停介绍,2012年3月的一天,河南分公司的司机王某主动找到他要求一起合作,在配货的时候多给王某装几箱货物,然后出去卖掉。当时他并没有马上答应,只是敷衍一下,可是没过几天,王某再次找到他,要他一起去卖货,梁某停抵挡不住诱惑就跟着去了,后将后备箱内的40多双散鞋以每双50元的价格卖给了搬运工。梁某停觉得这样并没有什么风险,又尝到了甜头,于是在之后继续以相同的方式和公司司机常某峰、周某、刘某青合作,将从仓库中偷出的货物以500元每箱(每箱12双)的价格卖给事先联系好的公司某转卖店的老板夏某社。
梁某停认为每次从仓库中拿出的货物都是公司的旧款,且公司其他前辈以前也做过这种事,老板那么信任自己,应该不会出事的,所以在被老板知晓的前一天,他还在“偷鞋”。5月30日,该公老板在对该仓库进行货物清点时,发现仓库中缺少了一批货物,但是却没有相应的入账,于是打电话叫梁某停回公司。
梁某停以为老板有其他事情要安排,于是毫无防备地回公司,结果老板已经怀疑此事是他所为。梁某停在毫无退路的情况下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该公司晋江总公司立即向晋江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报案,晋江警方立即深入调查,连夜赶到河南,经过几天的辗转,陆续将犯罪嫌疑人刘某青、王某、常某峰、夏某社抓获,6月4日,6名涉案人员全部落网。目前,梁某停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警方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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