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人乔丹起诉侵权或致乔丹体育暂停上市
2月23日,NBA球星迈克尔乔丹通过美通社发表声明称,已经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已经于A股过会的乔丹体育(微博)侵犯其姓名权。乔丹并称对中国公司的行为深感失望,并表示“诉讼并非是钱的问题”。
新闻稿中显示,乔丹的形象以及品牌在中国家喻户晓,广泛普及,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并将其两个儿子的姓名一并注册,乔丹表示要维护其姓名以及品牌所有权。
目前,乔丹体育已经A股过会成功,但关于其商标侵权的质疑之声未息。
在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中,公司特别指出存在商标及商号的潜在风险,并积极撇清与Jordan的关系,声称乔丹品牌与飞人乔丹并无关系,Jordan也未就注册商标事宜向公司提出过任何权利和主张。
但乔丹体育甚至将迈克尔乔丹的两个儿子名字“杰弗里乔丹”、“马库斯乔丹”在国内注册。此外,与乔丹体育还曾注册过一家关联公司,名为“湖人队体育”,目前该公司已经注销。
乔丹体育还在招股说明书中与耐克公司对比,认为其AirJordan产品与乔丹品牌差异较大,不存在潜在纠纷。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东向记者表示,2000年乔丹体育开始使用“乔丹”作为其商号和商标,误导和欺诈了很多喜爱美国著名篮球明星MichaelJordan以及爱好体育的相关消费者。乔丹体育借名出名从而快速发展壮大的竞争方式显然不够诚信。
王东认为,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有可能引发其暂停上市。此外,同在晋江的安踏、匹克等品牌一致选择赴海外上市,唯有乔丹体育欲成为A股首家体育用品上市公司。如果按照美国法律,乔丹体育将构成侵权,选择国内上市很大程度上是为了规避法律风险。
除商标侵权被诉外,乔丹体育近年来存货亦大幅增加。招股说明书显示,2009年末公司存货为2.82亿元,2010年末攀升至3.8亿,增幅为34.86%;2011年6月底进一步增加至5.12亿元,增长率达到34.79%。相比于2009年末,乔丹体育2011年6月底的存货增幅高达82%。
对此,公司解释称,存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和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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